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转发关于印发2018年度建筑综合执法检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转发关于印发2018年度建筑综合执法检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
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根据住建部、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非治违工作部署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64号)、市城乡建委印发的《重庆市2018年建筑综合执法工作要点》等要求,市建筑综合执法总队制定了《2018年度建筑综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结合各自实际,编制本单位年度建筑综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重庆市建筑综合执法总队
2018年4月17日
2018年4月17日
2018年度建筑综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两地”定位和“四个扎实”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升我市建筑工程综合执法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开展日常检查,保持建筑综合执法持续高压态势;开展不少于两次的全市综合执法专项检查,办理一批有影响力、震慑力的案件,逐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检查方式及对象
(一)检查方式。检查主要包含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督查三类,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
(二)检查对象。重庆市建筑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执法总队)对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两工地”)开展建筑综合执法检查,对各区县建委(建设局)建筑综合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区县建委(建设局)对辖区内的“两工地”开展建筑综合执法检查。
四、工作计划
(一)日常监督检查
执法总队对市管“两工地”开展综合执法巡查;对区属“两工地”开展综合执法抽查,原则上每个月抽查不少于3个区县,每个区县随机抽查1-2个项目。
区县建委(建设局)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的工程项目开展建筑综合执法检查工作。
(二)专项监督检查
1、第二季度:开展建筑工程无证施工违法行为专项检查。
2、第三季度:组织全市综合执法机构开展交叉检查。
3、第四季度:开展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施工单位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行为的专项检查。
(三)市城乡建委专项督查
为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结合市城乡建委领导带队对全市在建“两工地”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开展建筑综合执法督查工作。
五、重点检查内容
(一)各区县建委(建设局)开展建筑综合执法总体情况: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结构、物资配备、经费来源、使用及检查计划开展情况等。
(二)建设单位是否存在下列几种情况:
1、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
2、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单位或个人的;
3、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4、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发包行为。
(三)施工单位是否存在下列几种情况:
1、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
4、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的;
5、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
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7、实际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建筑综合执法检查计划是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贯彻执行住建部、市委、市政府有关打非治违、规范市场行为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建委(建设局)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综合执法检查计划编制工作,将其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要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地方实际认真编制各自的检查工作计划,确保按计划开展执法工作,履行执法工作职责。
(二)有序开展工作。执法总队、各区县建委(建设局)要根据本检查工作计划,进行细化和分解落实,明确工作目标及任务、组织措施、检查重点,认真做好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同时,要统筹安排好本部门执法检查计划与住建部、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合理安排、适度调整,确保检查效果和上级部署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执法总队、各区县建委(建设局)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严格遵守廉政建设规定,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程序的部门和人员,要按规定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2018年度建筑综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表
附件 | |||||||||
2018年度建筑综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表 | |||||||||
序号 | 类别 | 检查名称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被检查对象 | 检查人员 | 检查比例 | 时间安排 | 责任单位 |
1 | 日常检查 | 建筑工程违法违规行为日常检查 | 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动工建设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发包的行为;是否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的行为 | 随机抽查 | 全市“两工地”在建项目 | 随机选派 执法人员 | 原则上每个月检查3个区县,每个区县抽查1-2个项目 | 全年 |
执法总队 区县建委(建设局) |
2 | 专项检查 | 建筑工程无证施工违法行为专项检查 | 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动工建设的行为 | 随机抽查 | 全市“两工地”在建项目 | 随机选派 执法人员 | 专项方案中确定 | 2018年第二季度 | 执法总队 |
3 | 建筑工程违法违规行为交叉检查 | 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动工建设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发包的行为;是否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的行为 | 随机抽查 | 全市“两工地”在建项目 | 随机选派 执法人员 | 专项方案中确定 | 2018年第三季度 |
执法总队 区县建委(建设局) |
|
4 | 建筑工程转包、挂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行为专项检查 | 是否存在违法发包的行为;是否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的行为 | 随机抽查 | 全市“两工地”在建项目 | 随机选派 执法人员 | 专项方案中确定 | 2018年第四季度 | 执法总队 | |
5 | 综合督查 | 市城乡建委专项督查 | 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动工建设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发包的行为;是否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的行为 | 随机抽查 | 全市“两工地”在建项目 | 随机选派 执法人员 | 与2018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委领导带队督查内容一致 |
全年 重点在第二季度开展(与2018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委领导带队督查同时 开展) |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