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兴司[2018] 17号
各分(子公司)、职能部门、项目监理部:
南岸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就2018年7月30日对我司监理的茶园新区供水加压泵站工程检查中存在的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未编制、监理资料缺失等问题,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作出壹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给公司利益及声誉造成了损失和不良影响,为了加强监理工作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做以下处理。
一、事情经过
2018年7月30日南岸区建委安监站召开茶园新区供水加压泵站工程项目安全交底会,该监理部总监李昌云未按要求参会,仅派监理员王燚参会。安监站对该项目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并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1、总监、专监到岗履职情况较差;
2、施工方案审批不及时;
3、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未编制;
4、监理日志、旁站记录缺失等;
5、王燚无视会议纪律,会上玩耍手机。
二、处理结果
1、总监李昌云:存在监理部督促管理不到位,施工方案审批不及时,上级主管部门到现场安全交底不重视且未参会等问题,扣绩效工资1000元。
2、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王凯旋:存在参与规划编写不认真,未及时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公司审批流程不完善,监理日志填写不全或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扣绩效工资500元。
3、现场监理员王燚:存在未进行监理旁站、监理旁站记录缺失,监理日记多天缺失,不遵守劳动纪律、会议纪律等问题,扣绩效工资 300元。
针对本次事件,公司再次声明,《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2015年已颁布,监理单位及人员的职责和处罚条款已明晰,随着政府监管的规范和强化,望所有在监项目监理部做好安全履职工作,落实责任到人,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